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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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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刺 发表时间:2014-08-06 10: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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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以一个初吻为引,讲述了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恋。简简单单的过程,被作者叙述得百转千回,足见其心思之细,文笔之深,读之另人心酸感慨。说起来,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情无关风与月。情之一字,看起来简单,我们却总有办法将它拼得千魔万障、千劫万难。就算是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客观存在的各种差距,心的怯步和猜疑,仍然会是觅爱路上最痛彻心扉的遭遇。这种痛,就算被时光洗涤,所造成的伤害,无亚于回剑自伤。看作者的这篇文字,首先无法自拔被文字本身牵引。种种意像,在极具感染力的字里行间,如身临其境。境面倒映出的过往,作者遭运爱情,尽管喜欢,因为年轻,因为骨血里的傲气,亦或是女孩子天生的敏感,推拒之外,怯步、猜疑、懊丧,一种低入尘土的感情百转千回之余又极具细腻。其次,这种感情本身就另人惋惜。就像张学友的《情书》,无非是一个不轻易言爱的女孩子,爱上自由自傲的灵魂,她不相信他有坚贞的感情归宿,他或许为她的逃离颓废痛苦,却不会为了破境重圆抱着她哭。于是往后的岁月,痛苦总是有的。在情刃面前,谁也无法避免。各自的骄傲,导致他们被馈予的结局,一个努力自控抑止眼泪的暄泻,一个迅速开启另一段爱情门当户对。这样的结局,对茫茫人海好不容易找到彼此的情侣来说,无法不令人介怀。很显然,作者也曾介怀于此,一方面是来自骨血里淡淡的自卑,一方面又有些怨怼,怨怼对自己说喜欢的人为何不能理解。彼此站成巨人般牵强的姿势,沉默接受命运的安排,是不是真的活得坚韧而坦然,只有自已知晓。其实就编者而言,情之一字,不过一场相识相知,某个时间,某个地方,你看见了他,他看见了你,你心一动,他念一起,然后彼此相对一笑,相知相恋,相爱相守,执子之手,唇许一诺,不过是那么简单的过程。相爱,就要排除万难,不过如何,两心相一,便能共赴幸福的结局。而对于那些爱过注定要分散的人,就算曾经有过伤害,但因为曾经爱过,因为良心清白,可以无悔一生。总而言之,文字是非常美丽且具有张力的文字,情感是非常真挚且感人肺腑的情感,荐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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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比赛中,一首《我不想说》在音乐老师清清淡淡地吉他伴奏中,我把外来妹在外漂泊的无奈,挥洒得淋漓尽致。凄凉哀婉的声音绕梁而上,富有女性中性的磁性声线,让我在学校一夜之间悄然走红。 在我们实习学校的告别晚会上,我担任整个晚会的幕后策划者和指导者。把一个告别的舞台,搞成一个艺术的综合舞台。我和一群群天真的精灵,辉映得无懈可击。我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老师,领导,同学恭喜我勤奋后的成功。也因为这次成功,该校把我留在实习学校担任艺术指导教师,而其他的同学都返校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的时间,我常常是深夜未眠,打着手电筒看我编排的那些细节不够精准,捕捉的神韵那些不够诙谐,一旦天亮又做新的修改。别人在午眠,而我还在工作。经过两个月的艰难摸索,我所指导的声乐节目和舞蹈都获得所在区域的比赛中的几个一等奖和组织特等奖,一起为该校捧回了五个奖状。经典的节目在我县的首届艺术节中,以第一个节目闪亮登场。那时我还不到20岁。 我想用自己的汗水来证明山里的孩子一样可以长成大树。我也深信自己,尽管回到这个生我养我却只能看见深山一幕天的世界里,我依然可以经营一份美丽的爱情。总是在那个只能听见狗叫鸡鸣的日子里,看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深山跋涉的农夫们,我心里也多了一份活着坚韧的坦然。我总喜欢在夏天穿两种颜色的裙子:白如雪的长裙,头发随意披散着,柔柔顺顺。红如火的短裙:简单,大方。统一喜欢穿高高的白皮鞋。 也就在那个夜晚,他第一次跨进我的房间。楼下依然是目不转睛看着电视的人,时而传来一阵笑声,我总是羡慕他们健康而又简单的心态:生活的要求就是吃得饱,穿的暖,不生病。他静静地看着我的小房间,墙上全是我自己亲手写下的毛笔字和自己描绘的素描画,我依然在桌子上练字。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却多了沉默和心事。我变得莫名的紧张,绷紧的脸上绽放不了一个灿烂的微笑。我点点头,示意他坐下。他显得有点紧张,只是我不知道他来我的房间干什么。 他在我身后的沙发上坐下,我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和他交流,有着一段长久的沉默。我练字的手变得不听使唤,心里有种他突然而至的窃喜。但我的脸上依然是冷漠的沉默。 他看着我一笔一笔勾画图画的静谧中,淡淡地说:“我好喜欢你。”我在他轻如芬芳的花瓣飘落在我的湖心语气里,眼睛突然就像天气一样潮湿,心跳骤然加快。但我不知怎么脸上却带有小女孩难有的安静,他一直看不见。“你为什么那么冷?你是我见过的最为冷淡而又善良的女孩。”他慢慢靠近,依然在我身后有点昏暗的光影里。我转过身很奇怪地说:“叔叔,为什么喜欢我?不过也很正常,谁叫你是我的叔叔呢?”他睁大眼睛,带有委屈似的责备:“天理不容,一样大的年龄,偏偏叫我叔叔。而且也叫了我几次,我很不解?”我居然露出黑夜里一弯月亮似的浅笑:“你不是常常和我爸爸开玩笑吗?没大没小的。那我该怎么定位你的称呼?”“不管怎么叫,就是不能叫我叔叔。”说着就轻轻地靠近我的肩膀,他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感觉他的脸就在我鼻尖陌生地晃动。没有刚才的俏皮,更多的是情感视觉中他做好了拥抱的姿势,在这个木楼里,他要行使他做小男人在我脸上烙上初吻的架势,我还没来得及调整视角和思维,就要被他这样揽入怀抱。 我眼睛睁得很大,惊愕得十分失态,嘴巴张成了O形,一双小手挡在我们脸的中间,害怕得像小羊遇见了老狼,嘴里莫名挤出:“你真可笑。”这几个字就那么不合时宜,你就自尊地尴尬转身,甚至没有看见我落寞地站在木楼里清泪两行?甚至不觉得你华丽的自尊,就容不下看我这最后一眼?他仓皇出逃,没有解释,也没有疑问。我被他彻底刺伤,爱情就是这个样子:来时不曾预料,走时却又如此悄悄? 他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没有和谁打一个招呼就这样永远消失在我无法知道他的信息里。妈妈怪怪地探视着我:“他怎么不打招呼就走了。”我深深地眼眸里,写满了昨晚一夜未眠的疲倦,更多的是谁要多问一句我就会嚎啕大哭起来。不过我终于忍住了,不能让父母看见我的眼泪,也不能让父母看见我生长在这个家庭中情感都是那么的卑微,更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一直叫着和我一样大的叔叔,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因为什么?我们却把握不住,他的养尊处优?还是我的自卑胆怯,狐疑猜测?还是他本身的不屑一顾?还是我一贯孤傲地伤害了他的自尊? 美丽的初吻像春天绽放在枝头的花苞,却枯萎成季节里滑稽的黑色。他的吻沉沦在生命致命的心房里,陌生地占领着一席灵魂的高地。而他因为我的推迟,就尴尬地溜掉,甚至是不留余地。我只能用无能为力的小女孩的情感矜持和家庭偌大的地位悬殊中,很幼稚无助地就葬送了自己想要拥抱的爱情。我们的初吻在没有来得及对视的眼眸里,就丢失了。我们都刚刚20岁,在社会这个大洪流中,我们的工作都刚刚起步。我的工作在那个年代是极其卑微而难以启齿的。而他是穿着制服,成天让商人们点头哈腰的职业。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好单位局长的儿子。我父亲是一个临时工,母亲是地地道道经营小商小贩的普通人。他到我家里来,主要是学习我父亲是怎样在搞管理的,把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管得井井有条。他住在城里,我住在乡下。他住着高楼,我住着木楼。他来工作只是为了学得一些经验,是在大家预料的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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