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从古到今有着极其丰富的诗歌创作理论遗产,特别是五四以来,当代一大批杰出诗人和诗歌评论家对诗歌的发展作出了很多精辟的论述,这些有关诗歌创作的理论无疑是中国文化宝库中璀璨夺目的明珠。很多人对诗歌做过各种各样的解读,关于诗,托尔斯泰这样解释:“诗是人们心里烧起来的火焰。这火焰烧着,发出光。……真正的诗人却是身不由己地怀着痛苦去燃烧自己并点燃别人的。诗的工作全部就在于此。”
作为诗歌本身,它有其固定的艺术特征,这种特征实际上是对诗歌本质的认识和把握的问题。无论是进行诗歌创作还是对诗歌进行评论和鉴赏,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诗歌的艺术特征都是十分重要的。建国以后比较早谈论诗歌艺术特征的是著名诗人和文学评论家何其芳先生。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一日他在北京图书馆主办了一个演讲会,会上他回答了“诗的定义是什么”,“诗歌和其它文学样式的基本不同点是什么”等问题。他把诗歌的艺术特征概括地做了说明:“诗是一种最集中的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它饱和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炼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的语言。”
从某一个角度上来说,何其芳先生的观点已经很接近诗歌的艺术特征了,但是他的概括并不十分准确。很多学校的文科教材或参考资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体上沿袭了何其芳的观点,这些教材和资料把诗歌的艺术特征归纳为:1,高度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2,感情十分饱满而且强烈;3,丰富大胆的想象;4,语言的高度精炼。按照这种归纳,其实是很难把诗歌和其它语言艺术区别开来的。譬如说:高度集中地反映社会